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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丟了咋辦……營業執照相關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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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2-07-14 08:57
關于營業執照
我們有這些疑問


01

Q

我想開個網店,想問一下個人經營網店是否需要辦理營業執照?

根據《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無證無照經營。

除《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條規定的不需要進行登記的情形外,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營業執照。

需要注意的是


個人通過網絡從事保潔、洗滌、縫紉、理發、搬家、配制鑰匙、管道疏通、家電家具修理修配等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條的規定不需要進行登記。

個人從事網絡交易活動,年交易額累計不超過10萬元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條的規定不需要進行登記。同一經營者在同一平臺或者不同平臺開設多家網店的,各網店交易額合并計算。個人從事的零星小額交易須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02

Q

我已經辦理了營業執照,現在想從事電子商務經營,需不需要重新申請一張營業執照?
依法應當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且已經按照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了市場主體登記并領取了營業執照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可憑營業執照和相關行政許可在線上和線下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并應按照《電子商務法》規定,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和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


03

Q

我已辦理了營業執照,網店上應該怎么亮照呢?
《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在其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經營者主體信息或者該信息的鏈接標識。

鼓勵網絡交易經營者鏈接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電子營業執照亮照系統,公示其營業執照信息。
已經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如實公示下列營業執照信息以及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等信息,或者該信息的鏈接標識:

(一)企業應當公示其營業執照登載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名稱、企業類型、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注冊資本(出資額)等信息;

(二)個體工商戶應當公示其營業執照登載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名稱、經營者姓名、經營場所、組成形式等信息;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應當公示其營業執照登載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成員出資總額等信息。



04

Q

我的網店屬于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類型,那我應該公示哪些信息呢?

《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條規定不需要進行登記的經營者應當根據自身實際經營活動類型,如實公示以下自我聲明以及實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或者該信息的鏈接標識:
(一)“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依法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二)“個人銷售家庭手工業產品,依法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三)“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依法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四)“個人從事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依法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網絡交易經營者公示的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更新公示?!?/span>


05

Q

個體工商戶登記辦理營業執照需要收費嗎?

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不收取費用。


06

Q

我想領取電子營業執照,應該去哪里領取呢?

企業的默認領照人,根據其在登記機關登記的姓名和身份證信息,輔以面部識別,經過實名實人認證,通過身份驗證后方可在手機移動端APP(微信、支付寶小程序)下載領取電子營業執照。


07

Q

我公司地址是轉租別人的商鋪,我們適用于申報承諾制,但我不知道產權人的信息,該如何填寫呢?
產權人信息是確定、核實房屋權屬關系的重要內容, 采取申報承諾制方式登記的,應當按要求如實、完整填寫包括產權人信息在內的房屋產權信息,對轉租的房產,可指導申請人向轉租方獲取產權人信息。


08

Q

幾年前的營業執照正副本都丟了,可以注銷嗎?

執照遺失可以免費在國家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公示作廢。清稅證明由稅務部門提供,沒有稅收或者沒有開戶的由稅務部門確認。詳情可咨詢登記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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